论我国公司法的资本维持原则-商法

论我国公司法的资本维持原则

专业领域/方向:法务会计

适用课程:《商法》

编写目的:资本维持原则在《公司法》对出资环节的资本制度进行颠覆性的改革后,受到了更多的批判。人们认为在认缴制之下,注册资本额已经成为了空洞的数额,那么强调其维持与修正毫无意义。因此,抛弃资本维持原则也是必然趋势。本文通过梳理其发展沿革,结合国内外最新的理论成果,试图从背景分析和语义解读两个角度把握其内在涵义,从功能、运作方式扣住其外延,从而明确我国资本制度的下一步修改方向,并围绕该原则的内涵,对已有制度进行适当的缓和与突破。其一,资本维持原则的理论演变与实践探索。首先,梳理了资本维持原则的发展过程,发现其与有限责任制度及债权人利益保护间存在紧密联系。其次,通过对“资本”和“维持”围绕有限责任制度进行再次解读,归纳了资本维持原则的内在涵义,并且得出了资本维持原则是有限责任制度的应有之义、债权人保护功能仅是资本维持原则的附加功能的结论。最后,从我国的实际出发,对资本维持原则进行思考,明确我国相关资本制度的发展方向。其二,资本维持原则新内涵下我国相关制度的检讨。本章围绕问题和原因两个部分展开。首先,问题主要分析了与资本维持相关的五大制度,抽逃出资制度、税后利润分配制度、公司股份回购制度、资本显著不足下的法人格否认制度及公司减资制度。其次,对于上述问题出现的原因,笔者也从正反两个方面进行了分析,一是对资本维持原则新内涵本身的把握不清晰,二是未对其它更侧重保护债权人的制度引起重视。进而提出完善的具体措施。

知识点:资本维持原则有限责任制度公司股份回

关键词:资本信用;资产信用;法人格否认制度


论我国公司法的资本维持原则

一、引言

资本维持原则是法定资本制的重要原则之一。因此,在2013年《公司法》对公司资本制度进行了重大修改后,在当前放松管制、鼓励投资的经济环境下,“资本维持造成了资本闲置,严重阻碍交易效率”、“资本维持原则已经没有存在意义”、“学习授权资本制势在必行”,等观点似乎因更贴近立法者的态度,得到了更多人的认同。然而,因为我国的公司制度以“移植”为主,所以在探讨制度变革时往往对其的论证还不够充分,未考虑我国特有的经济环境,也使得法律制度间常出现自相矛盾的情况。资本维持原则也不例外。因此,本文试图通过把握资本维持原则的内在涵义,打破对其的偏见;同时,借鉴域外的相关经验,提出相关制度的完善建议。但2013年《公司法》修改之后,虽然取消了最低注册资本的强制性要求,对于以上制度均未见修正。然而,目前规定中的不足显而易见,例如尽管规定了禁止抽逃出资但却未见若股东违反相关规定时,债权人及公司的救济方式。相关学者对具体规则进行细致研究后认为,我国目前的信用基础已从资本信用逐渐过渡为以资产信用,该等转型强烈冲击了传统资本维持原则,深刻影响到其各个子规范体系。因而,在新时期,为了更好地发挥资本维持原则的功能,现有《公司法》具体规则的完善需受到学界及立法界的重视。

二、案例概况

(一)背景:“资本的功能”观念的转

我国学界早有观点指出,“决定公司信用的并不只是公司的资本,公司资产对此起到了更为重要的作用。从我国公司法的资本制度来看,即使历经几次大的修改,呈现出了缓和管制的趋势,但其对公司资本的看重仍然渗透其中。如对公司出资形式的限制,因公司以其资本作为债权担保,那么股东出资就应当满足可用货币估价且可依法转让的特征;再如对股票折价发行的禁止等等,因在前述情况下无法真实反映公司的资本信用状况,所以法律对此进行了严格的规定。诚然,公司资本作为公司存续及经营的基础,有其不可替代之处,但是域外公司资本制度的演变以及我国二十多年的商业实践逐渐证明:如果过于迷信资本的“债权担保”功能,不仅无法真正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而且还会带来资本闲置与制度僵化的不利后果。除此之外,另一方面,当前可供选择的多种融资方式的出现已经使得股与债之间不再泾渭分明,进一步促使公司资本制度回归到保障资本的“投资”功能的初衷上去。在这样的情况下,“资产信用”从有限责任制度设计的本义出发,认为在有限责任制度之下,公司资产才是公司真正的债权担保基础。

(二)内涵的突破:各国对“资本维持原则”的不同选择为顺应经济的发展,20世纪70年代开始,美国加利福利亚州公司法及美国律师协会修订的《示范商业公司法》对法定资本制下的一整套传统规则制度率先进行颠覆性的改革,无论是突破资本维持的限制转而用财务指标约束公司的分配行为,还是删除法定资本、股票面额、溢价发行等传统概念,都给人们的观念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在这样的改革之下,因公司资本这条底线可以趋近于无,所以资本维持原则似乎也没有存在的必要了。其后,受此影响,资本维持原则等一系列法定资本制度的存废与否也成为了各国公司法资本制度改革的重大议题。德国作为大陆法系的代表国家,在此问题上的选择与其稳健的立法思想一脉相承一一坚持“资本维持原则”,但结合实践的发展,在采取根据公司类型设置最低资本额等放宽资本维持限制的同时,针对该原则无法切实保障弱势债权人利益的问题,将该原则的内涵进一步延伸。资本维持原则理论将在资本之外,纳入对公司全部资产的要求:公司资产不得随意向股东支付,严格约束公司与股东之间的交易行为。有学者认为用“资产维持原则”表达更为确切。

三、讨论题目

资本维持原则研究选题的产生必须建立在已有理论和文献研究的基础之上,但对已有理论和文献批判性的批价和继承是发现研究选题的关键点,而法务会计实务又为选题提供了现实性。本案例侧重于学员思考下述问题:

1、资产维持原则在探索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2、如何理解从“资本信用”到“资产信用”?


论我国公司法的资本维持原则案例说明

一、本案例要解决的关键问题

本案例要解决的关键问题在于,结合新的时代背景,对资本维持原则的内涵做出了新的解读。从资本维持原则的历史沿革及最新法经济学理论出发,结合当前的时代背景,资本维持原则的新内涵为一一公司应当维持其资产,不致其受到不当减损,此种解读是对资本维持原则真实内涵的回归。从功能、运作方式、局限性三个方面来看,资本维持原则具有资产分割与资本锁定功能,其运作以具体制度层面的规定为主,以原则整体运营的层面为补充,包含一系列限制公司资产在公司与股东间流动行为的规则群,这些规则属于强制性的规则群,必然有其固有的局限性。通过上述对资本维持原则的全面解读,得出了“坚持资本维持是有限责任制度下的应有之义”、进而我们应当围绕该内涵完善相关具体制度的结论。

二、案例讨论的准备工作

为了有效实现本案例目标,学员应该具备以下相关知识背景:

(一)理论背景

学员在会计专业的学习过程中,积累了法务会计研究的相关理论知识,如公司法强制性规范具有价值多元的特点:既有旨在维护私法主体利益,体现税后利润分配的标准和底线的设定;公司股份回购的限制;法人格否认制度的“资本显著不足”判断标准等私法价值的公

司法规范;又有旨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体现维护市场秩序、贯彻经济政策、保护弱势阶层等公法价值规范。在自己的研究领域中积累经典的研究文献和最新研究成果。

(二)实务背景

学员通过实习实践或本职工作接触法务会计实务工作,在实务工作中积累经验,在经验中总结、提炼研究问题。

三、案例分析要点

(一)需要学生识别的关键问题

资本维持原则不仅涉及到资本形成、资本运行及资本流出的全过程,而且加以规定的不仅是公司的股本,而是公司发展、经营过程中的全部资产。在德国司法实践中,也曾将资本维持原则所保护的客体范围局限于公司的原始资本,对于资本之外的盈余部分未有过多干预。但是实践中股东和公司的隐藏交易层出不穷,如公司向股东提供无息贷款,通过此种通过非正常手段获取公司财产收益的行为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法院通过判决对此类“隐藏的利润分配”进行禁止后,意味着资本维持原则的保护客体己不再局限于自有资本,而是扩大到了公司的全部资产,这也是本案例需要重新界定“资本维持”内涵的关键问题所在。

(二)可供选择方案及其评价

资本维持原则反映的理念,只能在具体的制度中得到体现。也就是说,对于资本维持原则,如果要讨论其是否适配以及如何适配我国当前的公司资本制度,仅针对其内涵进行理论上的更新解读只是第一步,最关键的还是要将其运用于制度设计的实践中,通过完善与其相关的制度,使该原则真正在实践中得到确立。因此,下文将通过与资本维持原则的新内涵对比,针对与资本维持相关的抽逃出资制度、税后利润分配制度、公司股份回购制度、资本显著不足下的法人格否认制度及公司减资制度,对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分析。

(三)推荐解决问题的办法

我国《公司法》在2013年经过修改之后,放松了对于资本制度事前的管制,顺应了资本维持原则的现代化的发展趋势。但如前文所言,我国资本维持原则尚存在内涵理解不清以及具体制度上的不足,通过对域外相关国家的立法考察的分析,结合我国的经济社会形式,通过借鉴有益的立法经验,我们应当以信息披露制度的完善为前提,以股利分配制度的细化为手段,以平衡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为宗旨,明确高管责任,完善法人格否认制度以拓宽债权人救济方式,最终实现公司的长久运营、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

四、教学组织方式

1、问题清单及提问顺序、发放资料顺序本案例讨论题目的顺序依次为:

(1)你从“资本信用”到“资产信用”的研究中得到什么启示?

(2)你是否曾经对公司减资的对象与程序无法真正保护债权人的结论产生过质疑?如果有,你的处理方式是什么?

(3)你感兴趣的公司法研究领域是什么?你通过什么渠道在该领域中寻找有意义的对资本维持原则选题?

(4)你进行过公司法实务实践吗?在实践中你发现过什么值得探讨的问题吗?

(5)你会与其他人(老师、同学)讨论你感兴趣的公司法研究的题吗?你曾经从与其他人的讨论中得到什么启示吗?

本案例的参考资料,在讲授有关知识点之后一次性布置给学生。

2、课时分配

(1)课前计划(3学时):阅读资料并完成针对问题的初步思考。

(2)课堂计划(2学时):

介绍案例主题,对案例问题进行讲解和引导分析;分小组讨论,课堂小组代表发言、进一步讨论;对课堂讨论进行总结。

3、讨论方式

组成案例分析讨论小组,分小组进行资料查阅、讨论,进行小组间分享交流。

4、课堂讨论总结

总结的关键点:归纳各小组的主要观点,强调各小组讨论的重点及亮点,指出其讨论中存在的不足。再次点明案例知识点,并指出可以进一步分析探讨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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