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希望投资核算方法的关注与澄清
专业领域:财务会计
适用课程:《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
编写目的:本案例在于帮助学员理解投资归类的重要性;帮助学员理解股权投资会计资产分类的动机与经济后果。
知识点:长期股权投资核算、金融资产核算
关键词:长期股权投资、金融资产
中文摘要:新希望2005年年报显示,当年按权益法核算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为1.7亿元,其中主要来自对民生银行的投资收益。按民生银行2005年度27亿元净利润及新希望5.99%持股比例计,这部分投资收益为1.6亿元。而新希望2005年度净利润仅1.8亿元,这就是说,如果不能对民生银行的股权投资按权益法核算,新希望的净利润可能缩水八成左右。同为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不同方法、金融资产核算对财务报表有何影响?哪些因素会影响到企业对于股权投资资产的分类?
ABSTRACT:According to the annual report of new hope in 2005, the long-term equity investment income accounted by equity method in that year was 170 million yuan, mainly from the investment income to Minsheng Bank. According to the net profit of 2.7 billion yuan and the shareholding ratio of 5.99% of new hope of China Minsheng Bank in 2005, the investment income of this part is 160 million yuan.The net profit of new hope in 2005 is only 180 million yuan, that is tosay,if the equity investment of Minsheng Bank cannot be accounted by equity method, the net profit of new hope may be reduced by 80%. As equity investment, how does long-term equity investment accounting and financial asset accounting affect the financial statements? What factors will affect the classification of equity investment assets?What factors affect the classification of equity investmentassets?
新希望投资核算方法的关注与澄清
2006年2月15日我国发布新的会计准则体系,宣布从2007年起将在我国上市公司的范围内实行。新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改变了权益法与成本法的会计核算范围,对于能够达到控制的上市公司股权投资由权益法改按成本法进行会计核算。一时间,对于这一变化的争议与讨论成为热点问题。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是2006年8月16日上海证券报上发表的一则以《G新希望:采用成本法并无“不作为”之嫌》为题的文章。而今,对于上司公司财务报表影响而言,股权投资的分类仍然是值得探究和深思的问题。
一、公司概况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新希望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希望,股票代码000876)创立于1998年并于1998年3月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曾用名“G新希望”。公司是我国大型饲料企业之一,控股股东四川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希望集团)是国家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具有品牌、研发和质量优势,作为农业的龙头企业,是国家产业政策一直大力扶持的重点。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1996年1月12日在北京正式成立,是中国第一家主要由民营企业发起设立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由新希望刘永好、东方集团张宏伟、泛海集团卢志强等发起成立。2000年12月19日,中国民生银行A股股票(600016,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2005年10月26日,中国民生银行完成股权分置改革,成为国内首家实施股权分置改革的商业银行。2009年11月26日,中国民生银行H股股票(代码:01988)在香港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二、案例概况
(一)新希望参股民生银行的历程
从参与筹备民生银行开始,农牧业起家的新希望集团董事长刘永好已经带领其掌控的“希望系”进入金融领域。1996年,民生银行正式成立,刘永好、冯仑、卢志强等59家股东入股,注册资本13.8亿元,其中48家为民营背景。当时,刘永好持股的比例并不高,仅列第13大股东,但因其为工商联副主席的身份而被工商联、统战部推举为民生银行副董事长。在随后的几年时间,借由协议受让,刘永好精准地将股本扩大至9.9997%,与当时董事会规定的10%持股限制仅差之毫厘,成为第一大股东。加上刘氏家族其他持股,“希望系”持股逾17%。
2003年,新希望和新希望集团公司签订了共同出资设立新希望投资有限公司协议。新希望将以其持有的民生银行法人股20633.99万股(占民生银行总股本的7.98%)出资,新公司设立后,民生银行第一大股东将变更为新希望投资有限公司。
2006年7月16日,民生银行举行董事换届选举,第一大股东刘永好在董事选举中落选,卢志强则高票当选,更顶替刘永好副董事长的位置。2007年,新希望参与民生银行非公开发行的认购,持股比例进一步扩大。2009年3月,刘永好重返民生银行董事会,再度成为副董事长。
但近些年时间里,之前承诺不减持的刘永好已经多次减持民生银行股份。截至2016年一季度,第二大股东新希望集团仅持有民生银行4.18%股份。
(二)新希望对民生银行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
自1998年以来,新希望不管是其直接持有或是通过新希望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民生银行股权,以控股子公司新希望投资有限公司为民生银行第一大股东为由,一直按照权益法核算对民生银行的股权投资。
2006年7月16日,在召开的民生银行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新希望董事长、原民生银行副董事长刘永好在民生银行的董事会换届选举中落选。刘永好落选民生银行董事会,则直接给新希望对民生银行的投资按权益法核算打上了问号。
三、关键事项及相关数据
(一)长期股权投资会计核算相关事项的说明
2006年8月8日,新希望发布公告,其内容是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华信所)关于新希望对民生银行之长期股权投资会计核算相关事项的说明:
华信所认为新希望股份有限公司的会计处理是在企业会计准则的框架下符合一贯性的。新希望股份有限公司一直都是按照权益法来核算对民生银行的股权投资。事实上,新希望股份有限公司并不直接拥有民生银行的股份,是其控股子公司新希望投资有限公司持有5.985%的股权。
华信所认为新希望可以对民生银行施加重大影响。刘永好未进入民生银行董事会和民生银行的增发导致的股权比例变化是否应该变更会计政策,根据公告,华信所持有的观点为:
首先,会计政策变更的政策依据:
1、按照《企业会计准——投资准则》指南,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条件: 若在20%以下的表决权资本但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也应确认为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1)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派有代表;
(2)参与被投资单位的政策制订过程;
(3)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
(4)依赖投资企业的技术资料。
(5)其他。
2、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变更,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法律或会计准则等行政法规、规章的要求;
(2)这种变更能够提供有关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
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会计信息质量总体要求,企业应当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会计信息应当具有可比性,一贯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相关性,提供更准确的财务信息是公司会计政策选用的原则。
其次,新希望股份有限公司对民生银行之长期股权投资的现实情况:
1、从董事会决策机制上看,就公司董事会表决权而言,副董事长与一般董事在董事会上的表决权是相同的,因此不会因董事会成员与副董事长职务差别而影响其在董事会中的表决结果。新希望在民生银行仍有成员,就表决机制而言没有改变。
2、虽然民生银行拟实施定向增发,即使会改变新希望投资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的地位,重大影响的条件不在于是第一或第二。
3、提供更准确的财务信息是会计政策选用的实质,可比性,一贯性是应该遵循的原则。刘永好未进入民生银行董事会和民生银行的增发导致的股权比例变化事项,尚未构成变更“重大影响”会计政策的实质性条件。
(二)长期股权投资会计核算的影响
截止2005年12月31日新希望控股子公司新希望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民生银行5.985%的股权,新希望持有新希望投资有限公司75%的股权,2005年新希望实现净利润18,089万元,其中通过合并新希望投资公司会计报表间接获得民生银行的利润为11,549万元,占新希望利润的64%。
一般情况下构成重大影响的标准是20%以上的有表决权的资本。华信所使用的理由是例外的几种形情。华信所采用依据是,新希望股份公司仍然参于民生银行政策的制定,引用的逻辑是在决策机制上,副董事长与一般董事是相等的。这里有一个背景不得不交待一下,新希望的老板原民生银行副董事长刘永好落选董事会,而且民生银行增发也会把新希望从第一大股东的身份产生变化。所以,华信所阐明,重大影响的条件不在于第一或第二。
业界质疑新希望的权益法的账务处理,正是因为民生银行在权益法下贡献了64%的利润。而被业界接受的重大影响又因为刘永好的落选与民生增发面临着改变。这些新的事项出现,是否会为会计师提供新的证据来重新审势当时的账务处理。但从公告的内容来看,新希望没有账务调整。华信所在解释新希望为什么用权益法的时候,还解释了不调整的依据就是可比性和一贯性。
四、参考资料
本案例除了前面案例正文中提供的背景资料外,可参考其他有关参考资料包括: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财会[2009] 8号)
五、讨论题目
本案例需重点讨论如下问题:
1.新希望是否可以对间接持有仅不足6%的民生银行进行权益法核算?哪些因素会影响到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
2.华信所坚持新希望的会计处理符合一贯性原则的同时,是否考虑过这样的处理会高估其利润的风险呢?
3.会计和审计是一个主观的职业,行业中充满了专业判断。专业判断应该以客观实际的为导向。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不同方法、金融资产核算对财务报表有何影响?如果民生银行亏损了,是否还依然坚持权益法?
新希望投资核算方法的关注与澄清案例说明书
一、本案例要解决的关键问题
本案例实现的教学目标在于:帮助学员加深对股权投资归类的认识,理解股权投资不同归类对企业财务报表的影响。
二、案例讨论的准备工作
为了有效实现本案例目标,学员应该具备下列相关知识背景:
(一)制度背景
财政部于1998年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投资》中的投资是指企业将其自身资产让渡给其他企业,并且获得对方的相应的资产的经济行为。此时,《企业会计准则——投资》中长期股权投资仅是投资的一部分,当时的投资还包括短期投资,其中长期投资中还包括了长期债券投资。当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定义范围是:(1)控制、(2)共同控制、(3)重大影响、(4)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即“三无”。
财政部于2006年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进一步细分了1998年准则中投资的定义,但是仍然基本维持了1998年的企业会计准则中的长期股权投资类型,还是四种类型。2006年的长期股权投资准则中定义范围的前三种同1998年的前H种类型,不同的是,2006年的准则中用“三无”不存在活跃市场报价且不能可靠计量其公允价值代替了1998年准则中的“三无”股权投资。
财政部于2012年开始征求并修巧了一系列关于长期股权投资的解释,并且于2014年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的新准则又在2006年的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准则的基础上,针对其长期股权投资的第四种类型,做出了巨大的改变。2014年的新准则中将“三无”不存在活跃市场价值且不能可靠计量其公允价值的股权投资直接踢出了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范围,并将其纳入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至此,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范围正式缩小成三类:控制、共同控制及重大影响。
对于不同情况下的股权投资核算,选用哪一种核算方法对企业会计来说非常重要。选择不适当的核算方法,将导致企业会计核算出现偏差,不能很好地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尤其是在长期股权投资情况发生变化时,需要在成本法化及权益法之间做出选择,变换所选的核算方法,对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进行调整。
(二)理论背景
首先,2014新准则中长期股权投资的类型;控制、重大影响及与合营企业的共同控制都体现了投资方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共收益、同风险,且该风险是指被投资单位的经营风险。而“三无”不存在活跃市场价值且不能可靠计量其公允价值的权益性投资体现的是参与被投资方利润分配的同时承担的是持有的权益性资产的价格变动风险及被投资单位的信用风险。上述分析可以看出2014新准则中的权益性投资与被踢出2014新准则的权益性投资承担的风险不同,因此,前后两大类适用的会计准则规范应该有所不同,才能更准确的体现会计信息质量的可靠性及相关性。其次,2006年长期股权投资旧准则湿示;投资方具有的“三无”但有公允价值的权益性投资,执行金顧工具的确认和计量会汁准则,归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投资方具有的“三无”但没有公允价值的权益性投资,执行2006长期股权投资旧准则,归类为长期股权投资。然而,2006年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会汁准则中的第32条的规定却又显示:(1)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成本法计量核算;(2)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成本法计量核算;(3)不存在活跃市场报价且不能可靠计量其公允价值的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计量核算:(4)上述三者除外的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来计量核算。前后对比2006长期股权投资旧准则和2006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会计准则的规定可看出:关于“三无”不存在活跃市场报价且不能可靠计量其公允价值的权益性投资的分类规定同时出现在了2006年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旧准则和2006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会计准则中。此次2014年财政部发布的长期股权投资新准则解决了上述分歧,并实现了与企业会计准则中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之间的协调,同时进一步规范了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会计准则。
(三)行业背景
1.新希望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新希望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希望,股票代码000876)创立于1998年并于1998年3月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曾用名“G新希望”。公司是我国大型饲料企业之一,控股股东四川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希望集团)是国家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具有品牌、研发和质量优势,作为农业的龙头企业,是国家产业政策一直大力扶持的重点。
新希望集团创立了希望品牌,并在此基础上建立饲料厂,借助养殖业的飞速发展迅速在四川省达到销量第一。经过二十几年的发展,新希望成为了中国的“饲料大王”。在董事长刘永好的带领下,新希望集团已经从单一化的产业向多个领域进军,最终打造出了巨型的企业集团,成为中国民营企业多元化发展模式的代表。新希望集团先后进入的领域除饲料外还包括金融、肉食品加工、房地产、乳制品、物流、化工等。
三、案例分析要点
(一)需要学员识别的关键问题
本案例需要学员识别的主要知识点包括:行业特征对企业会计的影响、股权投资的资产归类、长期股权投资与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差异以及这种差异对企业会计行为带来的影响。
(二)解决问题的可供选择方案
1、新希望是否可以对间接持有仅不足6%的民生银行进行权益法核算?哪些因素会影响到企业对于股权投资资产的分类?
(1)权益法
权益法是指投资以初始投资成本计量后,在投资持有期间根据投资企业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对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的方法。采用权益法核算的情形:即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时,应当考虑投资企业和其他方持有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
权益法强调控股公司与附属公司之间的经济实质关系,即它们在会计上已经构成了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因此,投资收益应在被投资企业发生利润或亏损时确认入账,而不需等到被投资企业实际支付股利时才予以入账,即使被投资企业取得利润后未分派股利,被投资企业的股东权益毕竟增加了。这一做法更符合权责发生制的要求,及时、真实地反映公司在被投资公司所拥有的权益,因此,在这一理论的指导下,就不能将子公司支付的股利看作控股公司的投资收益,应将它视为控股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部分变现,因而,在会计处理上应作为部分收回在子公司的投资。
权益法强调投资企业和被投资企业之间的经济实质关系,即它们在会计上已经构成一个独立经济实体,减少了投资企业利用分配政策调配利润的机会。采用权益法确认投资收益比较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因为它是根据被投资企业损益是否发生来确认投资者应该享有的权益,而无论股利是否收到。
权益法下的投资收益可能是纸上富贵,没有相应的现金流在权益法下,投资方企业的留存收益中包含了被投资企业的利润份额,如前所述,这些按照权责发生制下确认的收益,未必有现实的现金流,因此,按此分派股利显然是不合适的,所以在分派股利时应加以适当的限制。
(2)成本法
成本法是指对投资按投资成本计价的方法。采用成本法时,除追加或收回投资外,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一般应保持不变。被投资单位实际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时,投资企业才能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3)股权投资分类建议
对投资的分类应从三个方面入手:是否形成控制;是否具有重大影响或共同控制;是否具有市价。前两点是区分长期股权投资计量方法的关键,而是否存在市价主要是用于区分长期股权投资和金融资产。当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形成控制时,即形成母子公司关系时,应将股权投资划分为长期股权投资,并以成本法核算。若未形成控制,但能实施共同控制或具有重大影响时,即形成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时,也应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并以权益法核算。除此之外的投资区分是否存在市价,若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则作为金融资产入账以公允价值核算,否则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以成本法核算。这个分类原理比较容易理解和掌握,会计人员碰到的障碍主要在于难以准确把握对于控制、重大影响及市价的判断。
2、华信所在坚持新希望的会计处理符合一贯性原则的同时,是否考虑过这样的处理会高估其利润的风险呢?
可比性应该是指不同企业间的横向可比,新希望在间接持股不足6%,而且在董事会选举遇挫与民生银行增发的大背景下坚持使用权益法,无疑是破坏了可比性,会计信息也会产生误导。至于一贯性原则并不排除当新的情况出现后,改变会计处理方法,更加可靠的反映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3、会计和审计是一个主观的职业,行业中充满了专业判断。专业判断应该以客观实际的为导向。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不同方法、金融资产核算对财务报表有何影响?如果民生银行亏损了,是否还依然坚持权益法?
目前,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会计准则制定的基础由规则为导向转变为原则导向。原则为导向的准则尽量减少使用明线(brightline)规则,重视企业自身的判断。股权投资的资产归类就是很好的体现,准则里并不明确规定持有多少股份就必须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者长期股权投资,这需要企业根据经济业务实质进行划分。原则为导向的准则有利于降低盈余管理并发挥企业主观能动性,有利于企业灵活配置资产从而实现价值最大化。对于原则导向下的会计准则实施,需要强化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监督作用。
本案例中,若新希望对民生银行的投资按成本法进行核算,则只能将2005年度实际分得的属于以前年度的现金红利25348856.75 元确认为 2005 年度的投资收益。同理,能确认为新希望2006 年度投资收益的只能是民生银行按每 10股派送的现金0.50 元。
四、教学组织方式
(一)课时分配
本案例可供独立的案例讨论课使用。也可以按照以下时间进度提供课堂教学,仅供参考。整个案例课的课堂时间控制在45分钟。
1、课前计划:发放案例正文,提供研究问题给学生,请学生在课前完成阅读和初步思考。
2、课堂计划:(45分钟)
(1)课堂前言:教师简要介绍案例主题(5分钟)
(2)案例回顾:可采用随机提问方式对案例概况进行回顾,为进一步发言打好基础。(5分钟)
(3)案例分析:按照研究问题的顺序逐个提出问题并进行理论讲解和引导分析;教师提问,学生参与回答。(30分钟)
(4)案例总结:教师对讨论进行总结。归纳发言者的主要观点,重申其重点及亮点,提醒学生对焦点问题或有争议的观点进行进一步思考,进行扩展研究和深入分析。(5分钟)
(二)发言方式
本案例可以采用自由发言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