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会计硕士(以下简称MPAcc)实习实践的质量,实现实践环节全过程管理和评价,依据全国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制定的《全国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参考性培养方案》、《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实习实践基地建设指导意见》,特制订本办法。
一、目的及基本要求
MPAcc实践环节考核要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实践研究和创新能力,提高专业素养及就业能力。
MPAcc培养方案规定的实践环节,都需要按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严格考核,考核方式主要采取考查方式。考核合格,才能取得规定的学分。
实践环节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专业实践,学分为5学分;第二部分是案例研究与开发实践,学分为2学分。实践环节由校内论文指导教师[1]与校外实践导师[2](或专业实践指导老师[3])联合指导完成,须有明确的内容要求、合理的时间安排和严格的考核方法。
二、专业实践考核及管理
(一)实践内容
1.专业实践
专业实践需要学生在第3学期至第4学期进行不少于半年的本行业的社会实践。专业实践形式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校内实践与校外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内容包括:
①由校内论文指导教师结合自身承担的会计类应用型课题,安排学生的专业实践环节。
②充分发挥校外实践导师的指导作用,利用企业的资源,由校外实践导师负责安排相应的专业实践环节。
③依托本专业的实习基地,结合会计实际岗位,由学院统一组织和选派学生去现场进行专业实践。
④研究生结合本人就业去向,自行联系实习单位。
研究生参加上述实践项目的一种或一种以上,累计实践时间达到半年以上。
2.学术活动
MPAcc学生学术活动纳入专业实践模块,在学期间须参加学术活动,包括:参加学术会议、做学术报告和选听学术讲座等,且在学期间至少主讲一次学术讲座或报告,累计5次学术活动可以参加专业实践考核,每次学术活动不少于2学时。
(二)专业实践管理
1.制定专业实践计划
实习开始前,学员需明确实习目的、端正实习态度,向导师(可由校内论文指导教师或实践导师或双方协同)提交一份实习计划(见附件1),要求书写清楚实习单位、实习内容、实习方式、实习目的、预期要达到的效果等内容。
2.完成实习材料
①实习结束后,填写实习鉴定表(见附件1)。
②实习结束后,完成实习报告(见附件1)。
实习案例研究报告题目必须结合实习实践基地的实际情况并结合本专业的相关理论知识和实习感受进行书写,字数在1.5万字至3万字之间,实习报告内容尽量与毕业论文相结合,做到内容充实,选题具体。建议实习学员针对某一单位或某一行业的重大理论或实践问题,撰写具有一定学术价值或实践参考价值的实践报告。报告形式鼓励采用案例研究的形式,也可以采用疑难问题研究报告、高质量的管理制度设计、项目可行性分析等形式。
③实习结束后,请实习实践单位中级以上主管认真填写《实习实践雇主调查问卷》(见附件2),并及时反馈至MPAcc项目中心。
(三)专业实践考核
1.学术活动
由研究生本人向校内论文指导教师提交学术活动登记卡,经指导教师审核评定后,成绩合格允许参加专业实践考核。
2.专业实践
专业实践满分100分,学员实习结束后及时将《实习手册》(见附件1)送交培养单位MPAcc项目。《实习手册》包括实习计划、实习鉴定、实习报告等材料,实习材料提交时间为第四学期期末,逾期将无法取得实习实践学分及成绩。
依据学生提供的实践成果,由校内论文指导教师、校外实践导师(或专业实践指导老师)给出百分制评分,按权重各占50%折合成综合成绩,由MPAcc项目中心组织评议组进行综合评定确定最终实习成绩。
分多个单位进行实践的,每个单位都需出具单位公章。具有三年以上财务、会计、审计相关专业工作经验的学生,可以通过提交专业实务工作总结等方式,经MPAcc项目中心认定合格后,获得相应学分。
(四)专业实践纪律
研究生在进行专业实践期间须遵守以下纪律:
①参加实习单位社会实践的学生应在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有关人员的指导下,按照实习计划,认真完成实践任务,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
②参加实习单位社会实践的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定,签订并提交《实习协议》(见附件3)。
③学生在实践期间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应在校外实践导师(或专业实践指导老师)同意的情况下以书面形式向校内论文指导教师请假,并在学院MPAcc项目中心备案。累计缺勤时间(包含请假时间)超过规定实践时间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者,不能参加实践考核。
④学生在专业实践期间要定期及时报告。
⑤学生应严格遵守学术职业道德规范的规定,严禁抄袭他人实践成果,违者将给予实践成绩降为0分处理。
三、案例研究与开发实践考核及管理
(一)实践内容
案例研究与开发实践模块是指学生在学习期间、学位论文预答辩之前必须参与案例研究与开发活动。内容包括:
①独立或协助指导老师通过实地调研形成教学案例。
②参与企业管理咨询活动并形成管理咨询报告。
③参加学生案例大赛并获得奖励。
④发表案例研究方面的学术成果。
研究生参加上述实践项目的一种或一种以上。
(二)案例研究与开发实践管理
案例研究与开发实践活动结束后,学生提交《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分析报告》(案例分析报告不少于5000字、见附件4)、《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研究与开发实践鉴定意见表》(见附件5)。
(二)案例研究与开发实践考核
1.学分要求
由校内论文指导教师和校外实践导师根据学生参与的案例开发工作情况和报告成果给出百分制评分,按权重各占50%折合成综合成绩。经MPAcc项目中心认定合格后,获得相应的学分。
2.成果认定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免交案例分析报告并获得该实践环节相应学分:
①完成教学案例。独立或协助指导教师完成教学案例入选全国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等全国性、行业性机构组织的案例库。
②完成调研报告、管理咨询报告等。被实习单位(被调研单位)采纳,并有对方书面证明。
③参加学生案例大赛。学校组织的案例大赛获得一等奖,学校以上级别案例大赛进入复赛,教指委举办的MPAcc学生案例大赛进入初赛第二阶段。
④完成“案例分析”学术论文。论文于专业相关公开刊物发表。是否属于“案例分析”论文,由学院学术委员会按全国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2014年颁布的《会计硕士专业学位论文指导意见》中的阐述为依据进行认定。
以上成果除导师外研究生排名需在前2位之内。
成果认定需提交书面申请(附佐证材料)至MPAcc项目中心备案。
四、其他
导师、学生在学分认定中有异议的,须提交书面申请至学院MPAcc项目中心,然后由学院学术委员会裁定。
管理学院MPAcc项目中心
2019年6月29日
[1] 校内论文指导教师指人事关系在本单位(含聘为我校兼职教授的校外人员),具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的教师。
[2] 校外实践导师指正式聘请为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联合指导教师,且实际参与学生学位论文指导、MPAcc课程授课、开设讲座等MPAcc项目培养活动的导师。
[3] 专业实践指导老师指MPAcc项目实习基地或实习单位的实习实践指导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