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级MPAcc研究生实践考核工作通知

2017级MPAcc导师及研究生:

根据我院《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MPAcc)实践环节考核及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2017级MPAcc研究生实践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实践环节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专业实践(在第3至第4学期进行不少于半年的本行业的社会实践),学分为5学分;第二部分是案例研究与开发实践(学位论文预答辩之前),学分为2学分。实践环节由校内指导教师与校外实践导师(或专业实践指导老师)联合指导完成。

二、提交的纸质版材料

1.专业实践

①《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MPAcc)专业实践计划表》(见办法附件1);

②《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MPAcc)专业实践实习周记》(见办法附件2);

③《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MPAcc)专业实践报告》(见办法附件3);

④《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MPAcc)专业实践鉴定意见表》(见办法附件4):由校内指导教师、校外实践导师(或专业实践指导老师)给出考核成绩、写出评语。

2.案例研究与开发实践

①《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MPAcc)案例研究与开发实践计划表》(见办法附件6);

②《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MPAcc)案例分析报告》(见办法附件7);

③《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MPAcc)案例研究与开发实践鉴定意见表》(见办法附件8):由校内指导教师和校外实践导师根据学生参与的案例开发工作情况和报告成果评定成绩、写出评语。

上述纸质版材料提交至MPAcc项目中心。

三、提交的电子版材料

学生成绩的电子版提交至学院办公室教学秘书处。

四、提交的时间

专业实践各项附件和成绩2019年9月15日之前提交;

案例研究与开发实践各项附件和成绩2019年9月30日之前提交。

邮箱:mpacc@sjzu.edu.cn 版权所有:管理学院MPAcc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中路25号 邮编:110168